2022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校内各相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启动了2022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第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关于新时代繁荣兴盛首都文化的意见》《关于新时代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首都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课题指南

《2022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分三类制定,选题以方向性为主。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以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或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需求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同等质量下按指南选题申报的予以优先立项。

三、项目类别及申报限额

1、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

该类项目旨在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宣传阐释,加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具体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我校为2021年度优秀研究基地,限额申报8项。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

该类项目旨在推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高水平建设,高质量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具体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限额根据研究基地在研项目按期完成情况和2021年结项项目情况确定,我校四个研究基地(北京交通发展研究基地、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物流信息化研究基地)分别限额申报5项。有意向申报该类项目的老师请提前与各研究基地沟通。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

该类项目旨在围绕研究阐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各领域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的热点及前沿问题,推动从不同学科视角开展研究。具体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重大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将另行通知组织。我校为2021年度北京市社科基金优秀二级管理单位可申报35项,其中青年项目一般不少于1/3。北京市“百人工程”学者和“四个一批”人才申报的项目不占限额指标。

根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予以鼓励,项目负责人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深入持续研究,再次申报规划项目时,可不占本单位申报指标,不经过通讯评审,直接入围会议评审:

1、承担的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

2、研究成果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研究成果入选《成果要报》且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四、项目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超过8万元。

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均不予以转立(如申请“重大项目”不可转立为“重点项目”等)。申请人应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

五、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大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5、青年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注:在职人员原则上需从所在单位申报。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本次项目,须提供学校聘用关系材料。不受理在站博士后项目申报。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需遵守如下约定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在研项目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也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作为多个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申请结项。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5、不得以与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七、组织方式及相关安排

1、组织方式

北京市社科基金三类项目均限额申报,如校内申报数量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

北京市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由学校社科处组织遴选。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由四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组织遴选。

“社科处评审系统”为本次校内遴选评审的唯一网络平台,请登陆社科处网页http://skc.bjtu.edu.cn/cms/,右上角选择用户登录(用mis系统的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后选择“项目申请-申请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填报(《活页》以PDF格式上传,内容须匿名且文件名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

2、时间安排

月6日-12日 申报系统开放,申请人系统填报;

6月13日-14日 申请人所在学院参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人资格等审核,系统于14日16:0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14日18:00前学院需系统导出汇总表签章后报社科处(北京市“百人工程”学者和“四个一批”人才申报的项目不占限额指标,请在汇总表上备注);

月6日-15日 社科处复审;

6月16日-20日 遴选评审;

6月21-23日 遴选结果公示;

6月24日 社科处终审,同时学院将签章的纸质版报送社科处,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1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须含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用铅笔加以标注),采用“1夹13”方式叠放,即把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原件中。

(2)经学院签章的《汇总表》。

提示: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联系人及报送方式: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

申请材料报送至:8号办公楼834室

联系人:迟琳琳 13520692300

邮 箱:shekechu@bjtu.edu.cn。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

申请材料报送至:8号办公楼835室

联系人:何怡佳 18610012055

邮 箱:shekechu@bjtu.edu.cn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

申请材料报送请与各研究基地联系。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交通发展研究基地”:联系人:刘铁鹰,18301153935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联系人:王晓青,15210845280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联系人:贾晓俊,13810582343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物流信息化研究基地”:联系人:黄安强,18600797561